4月24日,抚州市政府召开五届第109次常务会议,传达学习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意见》主要精神,研究抚州市贯彻落实意见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胡剑飞主持会议。
会议指出,基层处于火灾防控的第一线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最前沿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》,坚持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,抓实抓细各项消防工作,牢牢守住安全底线。
会议强调,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。坚持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,落实“三管三必须”要求,完善覆盖基层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,理顺体制机制,协同履职尽责,着力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、消防牵头、部门协同、县乡一体、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。要强化消防安全监管。加快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,实行防消一体消防执法监管,提高基层消防执法监管能力水平,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;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,推动建立逐级逐岗消防安全制度,强化科技赋能,推进自防自救建设,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要加强消防安全保障。严格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将消防安全布局、消防站、消防供水、消防装备等纳入城乡规划,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,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,在项目统筹、资金投入等方面保障基层消防安全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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