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1日,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政府新闻办,召开《宜春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新闻发布会。宜春支队副支队长饶晋作主发布,市人大法制委、市司法局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,并现场回应记者提问,解读政策细节。
发布会明确,《规定》已于2025年12月24日经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,2026年3月26日获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规定》全文共十三条,采用“小快灵”的立法模式,聚焦居民住宅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、生命通道堵塞占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,构建起政府统筹、部门监管、社区联动、业委会协调、物业服务人履职、业主自律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,清晰界定各方主体的禁止行为与管理职责,着力破解当前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责任不清、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痛点难点问题。
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、无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、业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等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,发布人现场逐一回应,明确了消防设施维修责任划分、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以及基层政府兜底管理措施,让政策更接地气、更具可操作性,切实回应群众期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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