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南昌3名货车司机占用消防疏散通道被拘
>案件:
10月5日15时许,南昌青云谱区一条无名小巷子里发生火情。消防员在出警过程中,消防车被3辆交错停放在消防车道上的货车拦住去路,导致消防车无法第一时间进入火灾现场灭火,只能停在离现场100米外的地方,给灭火救援带来不便。虽然火最终被扑灭,但货车堵路却耽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。
>判罚:
青云谱区京山派出所调查取证后,对3名货车司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
>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“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“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、警车等车辆通行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”
★抚州处罚消防产品不合格单位52家
9月以来,抚州市消防支队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15个检查小组,深入各地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和监督抽查工作。截至目前共检查社会单位467家,发现隐患137处,处罚消防产品不合格单位52家。
★宜春公示11家一般火灾隐患单位
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,日前,宜春市消防支队对近期排查整治中存在一般火灾隐患的11家单位进行社会公示。
这11家单位分别为: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广汇商务酒店、香槟国际万润精品酒店、奉新县人民医院、奉新县滨江世纪城(7号、7-2号、8号、8-2号楼)、奉新县妇幼保健院、上高县尊龙会娱乐城、上高县鼎盛家园、上高县东海大酒店、上高县农贸市场、宜丰县汉唐大酒店和宜阳新区嘉信广场。
★上周我省发生火灾45起,直接财产损失83万元
10月11日至10月17日,全省共发生火灾45起,亡1人、伤0人,直接财产损失83万元。
>从区域分析来看:县城和农村火灾相对集中。县城城区13起,占28.88%;农村13起,占28.88%。
>从场所分布来看:住宅、宿舍火灾占比较大,共发生20起,占火灾总起数的44.44%。
>从原因分析来看:生活用火不慎和电气火灾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。其中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1起、电气火灾10起,占火灾总起数的46.66%。生产作业、吸烟、玩火、自燃等也是引发火灾的常见原因。
>温馨提示:大家要养成好的生活用火用电习惯,及时做到“三清三关”,即在家时清走道、清阳台、清厨房,外出时关闭火源、电源和气源。
(责任编辑:龙后荣)


